山東省物流與交通運輸協會文件
魯物流協字〔2015〕13號
關于開展第一批山東省物流企業與物流園區等級復評工作的通知
2015年依據《山東省物流企業星級劃分與評定》、《山東省物流園區等級劃分與評定》(魯質監標發〔2012〕65號),省物流與交通運輸協會組織、開展第一批物流企業及等級物流園區等級復評工作,等級評定機構每三年對已評定等級的物流企業和物流園區進行一次復評, 復評由專家委員會以考核的方式進行。若物流企業考核合格,可繼續保留其已評定的相應級別或提高級別。若有以下情況發生,將公告降級或取消其資格并收回牌匾。
⑴發生特大責任安全事故;
⑵有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⑶有重大服務質量事件。
請在5月30日前提交復評材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證依據及范圍
按照魯質監標發〔2012〕65號文中確定的星級物流企業及等級物流園區條件,在山東省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的重點物流企業和物流園區均可提出復評申請,提交復評材料,按照復評標準參加評估認定。
二、認證程序
1.申報材料:企業將申報材料紙質版兩份及電子版一份報至山東省物流與交通運輸協會。
2.材料審核: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監督,省物流與交通運輸協會和有關部門、單位、重點企業的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按照認證條件和內容,進行材料復評 。
3.現場復審:材料審核通過的物流企業和園區以隨機抽選的方式進行現場復評。
4.確定名單最后由專家委員會會審審定,向社會公布并授牌。
三、申報材料
填報《山東省物流企業星級復評申請表》(附件1)、《山東省物流園區等級復評申請表》(附件2),材料部分:
1.物流企業或園區基本情況介紹:包括企業經營規模及效益、設備設施、公共管理及制度建設和服務水平、人員素質和總體水平、企業信息化和網絡平臺建設、企業文化和節能環保、品牌建設等方面具體情況;
2.企業發展總體思路或未來五年發展規劃;
3.審計通過近兩年的財務會計報表和會計資料;
4.經稅務機關認證的誠信納稅證明;
5.其它所需的有關資料;
6.所有資料真實性的證明。
四、其它
1.不按期提報復評材料的企業取消等級。
2.被降級或取消等級的企業,自降級或取消等級之日起一年內,不予恢復或重新評定等級;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請評定。
聯系人:孫艷彬 孫爽
電 話:0531-86026117
傳 真:0531-86026118
郵 箱:shandong56@163.com
地 址:濟南市經十東路10567號成城大廈B座19層
附件
山東省物流與交通運輸協會
2015年5月11日